“去家族化”与企业社会责任
陈灿君 梁孟裳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士生)
摘要:家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热点。本文以2011—2021年在沪深上市的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实证检验了管理权与股权的“去家族化”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在管理权上的“去家族化”能够通过加强内部治理和提升风险承担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的整体社会责任表现,并增强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履行的一致性,而股权的“去家族化”则无显著影响。此外,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和高管薪酬较高的企业中,管理权“去家族化”提升社会责任整体表现及其各维度履行的一致性的效果更加显著。进一步分析显示,若保持较高家族管理权的情况下实行股权“去家族化”,会降低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履行的一致性。本研究为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改革下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供了新证据,对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实践价值。
关键词:家族企业;去家族化;企业社会责任;一致性
【全文链接】
陈灿君、梁孟裳:“去家族化”与企业社会责任丨2025(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