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竞争压力与企业融资计划
——来自企业专利被无效宣告的经验证据
王雄元 张琳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通讯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
摘要:来自竞争对手的创新竞争压力可能抑制企业融资计划及其后续创新活动。本文以2013—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企业专利被无效宣告并面临创新竞争压力时如何调整其融资计划。经验证据表明,面对创新竞争压力时,企业更不可能发布股票增发预案,尤其当企业投融资需求较低、分析师关注较多与监管较严时;若企业放弃股票增发,则会显著降低其后续研发投入、专利申请与专利获批数量;若企业坚持股票增发,则需承担较大融资成本,即股票增发审核时间较长、实际规模较小且与预期规模的差距较大、市场反应较为负面,但使其有可能通过技术并购弥补技术短板。本文研究有助于丰富专利价值和创新竞争方面的文献,并对企业应对创新竞争压力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新竞争;专利被无效宣告;股票增发;企业创新
【全文链接】
王雄元、张琳琅:创新竞争压力与企业融资计划丨202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