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股东治理与国有企业杠杆操纵
马新啸 窦笑晨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生,本文通讯作者)
摘要:本文以2008~2018年沪深两市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扩展的XLT-LEVM模型法(间接法)测度上市公司的杠杆操纵水平,考察了非国有股东治理对国有企业杠杆操纵的影响作用。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参与国企高层治理可以缓解政府干预、改善高管激励以及加强内部控制,从而对国企杠杆操纵现象产生治理作用,具体表现为国企表外负债和名股实债的规模下降,但股权制衡缺乏相应效果。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治理作用在资金稀缺度较低、去杠杆压力较小、地方控制以及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中更加明显;经过治理的国有企业在信息质量和经营实践两个维度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表现为股价信息含量和投资效率得到提升。
关键词:国有企业;杠杆操纵;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国有股东治理
【全文链接】马新啸、窦笑晨:非国有股东治理与国有企业杠杆操纵丨202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