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征管与企业数字化转型
——基于《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
郑浩天 靳卫东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
摘要:本文基于2007—2019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广义双重差分法考察社会保险缴费征管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结果显示:《社会保险法》实施有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且该效应在非国有性质、竞争激烈行业以及法治环境良好地区的企业中更为明显。机制分析表明,《社会保险法》实施提高了劳动力成本,这一方面会激励企业增加设备资本投入并优化人力资本结构,从物力和人力角度“倒逼”企业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也会提高企业现金流约束水平,从财力角度“挤出”企业数字化转型,但前者的正向作用超过了后者的负向作用,总效应表现为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分析发现,社会保险征管机构变更为税务部门以及缴费率下调两项辅助政策改革,都会强化《社会保险法》实施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研究结论为当前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社会保险“严征管”和“降费率”的制度优化方向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经验支持。
关键词:社会保险缴费征管;数字化转型;《社会保险法》;征管机构;缴费率
【全文链接】郑浩天、靳卫东:社会保险缴费征管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基于《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丨202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