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陈高 张燕 刘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全球公共财政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本文通讯作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
摘要:推动高质量对外直接投资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议题,改善国际税收营商环境是促进对外直接投资量质齐升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以2015—2021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研究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探究“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能否改善国际税收营商环境进而促进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研究发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中国对合作机制成员国(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均支持这一结论。机制分析表明,税收便利度、征管效率、税收成本以及营商环境是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合作机制显著增加了中国对初始税收便利性较差、初始对外直接投资较少和地理距离较近国家(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因此,应继续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动中国与共建国家(地区)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建设,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国际税收营商环境。
关键词: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对外直接投资;国际税收营商环境;“一带一路”
【全文链接】陈高、张燕、刘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丨202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