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修字〔2017〕3号
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证发〔2010〕10号)的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这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按照教育培训项目计划,总局研修学院(培训中心)将于2017年4月-6月举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一阶段面授系列培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新闻、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分4个模块进行,每个模块24学时(3天),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课程模块。
模 块 | 主要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图书出版 | 2017年图书出版政策要求,出版人的职业素养,新形势下的图书策划与营销 | 4月11日至13日(周二至周四) |
期刊出版 | 2017年期刊出版政策要求,期刊编辑职业素养,各类优秀期刊社经营管理与编校经验介绍 | 4月18日至20日(周二至周四) |
出版物质量 | 出版物内容质量管理,出版物编校质量规范,出版物设计及印制质量控制 | 6月7日至9日(周三至周五) |
新媒体与数字出版 | 2017年数字出版形势与政策解读,新媒体与新技术,数字出版实践经验介绍 | 6月21日至23日(周三至周五) |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
注:培训时间遇特殊情况可能进行调整
三、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北京辽宁饭店(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号)四层多功能厅。
四、培训报名
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登录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www.gappedu.gov.cn)查询培训通知,进行在线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完成报名。如需线下缴费,请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尽快致电我中心预约缴费时间。报名额满为止,培训不接受传真报名。
2.培训费用:每个模块800元/人,午餐自理。
报到时现场领取发票和听课证。按要求完成培训后发放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培训学时数计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注:报名后如需退费或调整培训模块,请最晚于开班前一周联系我处办理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韩曙明 010-68003105
李 博 010-68001028
南智文 010-68003508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研修学院(培训中心)
(代 章)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