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培〔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在京有关出版社:
根据《关于在新闻出版行业实施干部调训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以及《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定于2012年5月14日至25日在北京举办第六十期全国图书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第三十五期中央在京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尚未参加过全国图书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岗位培训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满5年的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均含副职)及相应职务的人员。
2、尚未参加过中央在京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岗位培训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满5年的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及相应职务的人员。
3、有关出版社拟任上述职务人员报名时,应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1.出版形势和任务;2.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 出版社经营管理;4. 数字化出版;5.国内经济形势;6. 出版社经验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7.7pt; MARGIN: 0cm 0cm 0pt; LAYOUT-GRID-MODE: char;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char-indent-count: 1.98" class=MsoNormal>培训形式:培训以课堂讲授、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进行,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和撰写学习小结。
三、报名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事处、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的《培训信息》栏目中下载。(网址:www.gappedu.gov.cn ) 。
2、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一人一表)电传至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后请来电话确认。(务必加盖本单位和主管或主办单位的印章)
3、本期两个班计划培训120 人,报名额满为止。
传 真:(010)68003812
联系电话:(010)68003811 68002702-8820
联 系 人: 赵 静 郭艳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705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100044
四、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专家公寓
报到时间:2012年5月14日(8:30—18:00)
报到地点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8858
报到地点交通路线示意图请见附图
报到时请带:①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名片1张;②报名表原件;③本社有代表性的优秀图书(出版物)1~2种,学习期间举办图书(出版物)展览观摩交流。
五、有关费用
免交培训费。
食宿费自理。专家公寓双人间每人每天食宿费220元。根据房源可适当安排包间,包间食宿费每人每天350元。
培训地点有游泳馆、乒乓球、羽毛球等场地,房间可以上网,请自备体育用品、电脑等。
六、结业
凡学完岗位培训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凡缺勤超过一天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附件:1.学员报名登记表
2.报到地点交通示意图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