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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将开展4项报刊专项治理
点击数:1974     录入时间:2012-03-27 
      从3月21日召开的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将重点开展4项新闻报刊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规范新闻采编秩序。新闻出版总署将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排查举报线索、协调联合执法,在全国严厉打击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新闻违法活动。
       开展教辅类报刊专项治理,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今年上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对存在问题的教辅类报纸,继续进行集中整治,对转让出版权、超越办报宗旨、出版质量低劣、盲目分版、摊派发行的教辅类报纸,予以行政处罚并限期纠正。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规范报刊出版秩序。据悉,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已公布教辅类报纸综合评估结果,要求各地开展教辅类报刊质量评估,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扶优汰劣,提升教辅类报刊整体质量。
       开展学术期刊违规刊发质量低劣论文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学术期刊出版质量。新闻出版总署将针对学术期刊重点开展4项工作:开发并推广“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监控软件,对刊发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学术期刊加强监管;制订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的有关规定,对学术期刊出版资质、编审制度、同行评议以及编辑出版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分期开展学术期刊综合质量评估,形成学术期刊产品评价和引导激励机制;在深化改革中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的扶持政策,推进学术期刊精品建设。
      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报刊广告监管。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以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为契机,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以联合通报、集体告诫、专项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报刊广告发布审查环节的监管。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报刊出版单位,将依法依规采取警示告诫、通报批评、下达警示通知书、停止广告发布业务、报刊年检缓验、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等方式处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在抓专项行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工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报刊,要吊销刊号退出市场。二是以报刊出版单位、报刊记者站、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报刊年度核验,切实做好“三清理一加强”工作,即对主管主办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清理,对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情况进行清理,对报刊出版单位法人代表、社长、总编辑任职资格情况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报刊年度核验,各地对存在以下问题的报刊要坚决予以缓验:主管主办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报刊出版权失控;非公有资本进入报刊出版环节,形成舆论安全隐患;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纠正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报刊要予以重点督办,力求处理到位,落到实处,彻底解决。要严格记者站和新闻记者证年检,逐步减少中央行业报刊的记者站总量,清理新闻记者证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记录制度,净化新闻记者队伍。三是结合报刊审读、日常管理及专项治理工作,完善重点报刊管理机制,提升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确保报刊舆论导向正确,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bkpcn.com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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